1.请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;
2.请对来信内容的真实性、客观性负责,信中不能有造谣、诽谤、攻击他人的内容和言论;
3.信箱只用于市委组织部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交流,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、企业推广产品等与组织工作无关的任何内容;
4.实行写信留言实名制度。写信人必须注册填写“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身份证号码”等内容,对非实名来信、注册信息不规范等情况原则上不予以答复;
5.我们将安排专人认真阅览,及时呈报部长批阅,予以回复;
6.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隐私权;
7.如在本信箱留言,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。
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“部长信箱”对运城市组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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